2016版中国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即将实施

2017-04-07  来自: 西安天和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936

2016版中国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即将实施


    2016年12月28日,中国农业部颁布了代替(GB 2763—2014)的(GB2763-2016)新标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》将于2017年6月18日正式实施。这一新国标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上都有较大突破,规定了433种农药在13大类农产品中4140个残留限量,较2014版增加490项,基本涵盖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常用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。

  

  此外,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还具有三大特点:一是制定了苯线磷等24种禁用、限用农药184项农药残留限量。二是按照国际惯例,对不存在膳食风险的33种农药,豁免制定食品中残留限量标准(“豁免制定”是指不需要制定限量标准、只进目录)。三是除对标准中涉及的限量推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外,还同步发布了106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。

  

  据悉,我国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是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,在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,又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实际。此次农药残留的新国标发布,不仅能增强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科学性、实用性和系统性,为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判定依据,还有利于从源头上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,增进中国农产品进入世界的机会,加大农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。


  此次即将实施的农残新国标对原标准中吡草醚、氟唑磺隆、甲咪唑、氟吡菌胺、克百威、酮和醇等7 种农药残留物定义,敌草快等 5 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;增加了 2,4-滴异辛酯等 46 种农药;增加了 490 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;增加 11 项检测方法标准,删除 10 项检测方法标准,变更 28 项检测方法标准;修改了丙环唑等 8 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;将苯噻酰草胺、灭锈胺和代森铵的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;对规范性附录 A 进行了修订,增加了干制蔬菜等 3 种食品名称,修改 1 项作物名称;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B《豁免制定食品中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》。

  

  






(来源:中国化工仪器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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